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重庆市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重庆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
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互联网监控中心四大队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妇委会
重庆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
重庆市南岸女子教育矫治所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监察一科
重庆日报民生新闻部
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
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
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
北碚区人民法院
渝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巴南区人民法院
巴南区花溪街道妇联
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永川区妇联
綦江区司法局政治处
铜梁区委政法委
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
潼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
荣昌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垫江县人民检察院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
巫山县委政法委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万盛经开区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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