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 一、招聘计划(71人)
1.城南幼儿园:17名;
2.全县各公办幼儿园12所(县幼儿园20名、水边幼儿园6名、巴邱幼儿园10名和其他9个乡镇中心幼儿园18名)54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
2.招聘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年8月底前如期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②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③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此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7月3日上午8:00--6日下午5:30止。
2.报名地点:峡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材料。考生必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学历证书;
(2)教师资格证书;
(3)户口簿及身份证。
(二)笔试
1.时间:年7月9日;
2.地点:县实验小学;
3.内容:学前教育基础知识,满分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规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
(三)面试
1.时间:年7月13日;
2.地点:县实验小学;
3.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等,采取10分钟才艺展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分。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按招聘计划1:1.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优先。
2.体检和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体检费用自理,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5.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教体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高分至低分选岗派遣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4.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四、其他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
2.成绩折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多个面试室考生面试最后成绩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公布的“修正系数”公式计算。计算公式: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上式中的“同一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即谓“修正系数”。
3.有关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招聘计划的1:1.2确定。如未达到1:1.2面试人数则全部进入面试,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总分成绩不低于65分进入体检考核。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峡江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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