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44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定向考核招聘酉阳自治县年应届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酉阳自治县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对象
1.年应届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酉阳籍);
2.我市为酉阳自治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
3.我市为酉阳自治县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学校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师范生;
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年服务酉阳的“特岗计划”教师。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8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届高校毕业生,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或其他要求资格等级证书的,不予聘用。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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