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告诉当事人,有下列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近日,在峡江县水边镇湖洲村委,峡江县法院巡回法庭对一起因道路排水引起的纠纷案件进行了审理。这一特殊的庭审吸引了众多村民前来旁听。墙面挂上国徽,几张长桌就是审判席,法槌敲响,庭审就在这样简陋的环境下不失庄严地进行着。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焦点一一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官向被告人耐心释法、解答相关法律疑惑,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今天,在家门口旁听了这场庭审,开了眼界,涨了知识,这种法制宣传方式太有必要了。”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习欢表示。据悉,这起案件虽然涉及人员不多,但存在潜在的社会治理风险,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审理,并在庭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群众在哪里,法庭就在哪里。我们开展巡回法庭的目的,一是方便群众诉讼,节约他们的诉讼成本,二是有利于法庭审理高效、公正。”法官胡世彪表示。此次巡回法庭是峡江县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次践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峡江县法院深入基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托巡回法庭、诉讼服务站点开展上门立案、诉前调解、法制宣传等服务,让人民群众通过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到司法为民的理念。来源:学习强国江西学习平台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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